• 2009-11-13

    义隆与apple的纠纷 - [电路与驱动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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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义隆的多指触碰专利并非原创,原创的公司是logitech. 罗技后来不想做touchpad所以把
     这专利卖出, 转了几手后, 被义隆买下来. 而这个专利基本上讲的就是Touchpad 上的多
     指控制.
     两三年前义隆跨足 Touchpad 制造, 被 Touchpad 市场领导厂商 Synaptics 控告侵犯其
     专利. 义隆因而反控 synatics 多指touchpad 侵犯其专利.
     两家公司的官司都各自在初审胜诉, 结论很自然就是:两家公司交叉授权.
     义隆因为这个授权得以进入利润丰厚的 touchpad 市场, 每年获利 2~3 亿以上.
     严格说来义隆和苹果在多指触控方面的专利是不同的. 义隆的专利偏向装置(元件), 而苹
     果的专利偏向系统(用户行为)
     也就是说: 义隆如果做 apple 多指触控专利上的那些 UI 行为, 一样会侵犯 Apple 的专
     利.
      小更正一下
      这种事情照常里来说应该是要从kernel space的driver支援下手
      然后到了user space使用者(程式开发者)要如何使用那些API是他家的事

      然后这里就会关系到你专利申请时每一个子项目是如何撰写的
      还有宣告专利的方式也会影响到上法院后的结局
      所以苹果专利侵不侵权,重点不是在UI,而是在implementation
     那么, Apple 侵犯义隆的专利吗? 我的判断是 "未必".
     义隆的专利内容很明确的在描述 touchpad 这个装置,, 专利文件里面提到的面板结构与
     布局都和 apple 在 iphone/ipod 上面的很不一样.
     举个最简单的例子: 义隆的面板根本无法侦测到两只手指头的确切位置,, 而是只能判断
     两指是在点击或做缩放动作而已. 而 apple 的 touchpanel 就算放10支手指头下去一样
     可以正确侦得其实际位置.
     更重要的是 iphone 的 touchpanel 并不是一个能判断手势或座标的独立模组.(一般厂
     商的 touchpanel 都是独立模组, 可以自行判断手势然后传送给 host.例如明兴/展触/
     智基光电/义隆电等公司生产的 touchpanel 模组)
     但 iphone 上的 broadcom IC 只是做 ADC 转换(电容侦测)而已, 其他全部的行为都由作
     业系统来完成.
     讲白一些, IPHONE 的 touchpanel 只是当 sensor 用而已! 并不是一个独立模块.这样的
     做法会侵犯义隆专利? 我个人并不相信.
     再提到 MacBook 产品线,, 明显的 MacBook 上面用的 MultiTouch 的 TouchPad是一定侵
     犯到义隆的专利没错. 但 Apple 一定会败诉吗? 那可不一定.
     前面我们有提到在 2008年7月, 义隆和synaptics达成交互授权的协议. 而 apple 自己并
     不生产 touchpad -- 也因此, 最大的可能是 MacBook 上面用的 Touchpad 用的是市占率
     第一名的 synaptics 的 touchpad . (拿 Macbook 灌 XP/Vista 的人可以确认看看)
     既然 Touchpad 是 Synaptics 的, 又谈什么侵权呢?
      依我的评估, 义隆对 Apple 提起的诉讼, 最终能获胜的机会并不乐观.
      记得报导不是都说义隆指控Apple使用到他们的专利
      作为Apple multi-touch一部份的实现?
      所以这里似乎重点不应该是在判断两者是不是相等
      而是Apple实现的环节中有没有一小部份是义龙获得保障的专利
      这是应该才是争执上了法院后的讨论焦点,不是两者专利宣告范围多寡的差别

      另外,实务上这种等级的专利案件是整体商业竞争的战略之一
      我告你,不必是我真的觉得你侵犯了我的专利权
      可以1.只是你挡了我的财路我不爽告你
      或是2.我不太会做,想瞧瞧你的实务是怎么做的
      这种官司还真的有,上了法庭要求法官让大家把source code打开来瞧
      或是3.你比我领先我想干扰你开发好让我追上
      要知道这种小技术在苹果应该都是不到十个人的小团队在弄
      只要对你造成法律困扰你开发就要重新评估方法更小心,速度多少有影响
      还有4.根据某公司在某官司中的指控,原告是跟其他大公司结合做策略性的闹场

      简单来讲,这是战争
      不管两边说得多冠冕堂皇,私下的企图都很少会是正义
      所以讨论两边对不对来看IP的侵权官司很容易失了焦点
      君不见Apple之前也鬼喊著要告Palm,还没成气候,先等等
      这个case目前看起来我自己觉得纯粹就是看能不能捞一笔
      或是像前文讲的看能不能至少赚到交叉授权
      要知道这关系不只是Apple的钱而是整个multi-touch的市场

      "兵不厌诈,这就是战争...."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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